沙河市燃气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2025-06-261.招标条件
沙河市燃气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已由沙河市行政审批局以沙审批审[2024]11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占比100%。
项目建设单位为沙河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招标人为沙河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7372.85万元,建设规模:1.居民用户安全监测:民用燃气报警器88000套,实现居民用户安全监测全覆盖;2.工商服用户安全监测:工业燃气报警器5000套,实现工商服用户监测全覆盖;3.液化石油气用户安全监测:安装液化石油气报警器40000套,实现液化石油气用户监测全覆盖;4.阀门井安全监测:阀门井激光燃气报警器1137套,实现阀门井监测全覆盖;5.燃气管线安全监测:3600套地埋式燃气监测仪,实现燃气管网监测全覆盖;6.配套建设城市燃气终端安全监测预警平台和燃气监控中心,消除用气安全隐患,实时监测燃气用户用气安全、燃气场站和管网运行安全,建设地点:河北沙河市。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涉及的全部工程勘察工作,勘察内容包括勘探、土工试验、勘察成果整理、重点分析评价有关的工程地质问题等。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45.86万元。
2.3计划服务期限:15日历天。
2.4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3.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财务情况。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5类似工程业绩: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年内(/年/月/日前)不少于/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6勘查设备要求:/。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专业名称)(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3.8自/年/月/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3.9拟派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三)其他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6月18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1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勘察设计企业进冀信息报送”;
□3.12/。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27日00时00分至2025年07月03日23时59分……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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