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郑州泽通电力有限公司煤矸石石子处置对外承包服务采购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2025-06-26

1.采购条件

本次郑州泽通电力有限公司煤矸石石子对外处置承包服务采购(二次),采购人为郑州泽通电力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用询比(单)采购方式,诚邀供应商有意愿、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以下简称响应人)参加询比(单)采购。

2.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泽通电力有限公司煤矸石石子处置对外承包服务采购(二次)

2.2 项目编号: M4

2.3 项目概况:煤矸石石子为颗粒状,形状不同,规格不一,大约4万吨。(以上数据为估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2.4工作范围:郑州泽通电力有限公司有偿将煤矸石石子由承包商负责运输处置,煤矸石石子产权归承包商所有并负责一切安全环保责任,并承诺煤矸石石子不回流煤矿。

2.5处置最高限价:10.00元/吨

2.6服务期限要求:签订协议起30日内。

2.7投标有限期:90日历天

2.8 环保要求:

(一)按环保要求对车辆进行覆盖,不符合覆盖要求严禁驶出厂区。车辆应当封闭严密,行驶中无泄露物料可能,如发生的抛洒均由司机负责清理。

(二)按环保要求对车辆进行冲洗,没有冲洗或冲洗不合格车辆严禁驶出厂区。

(三)运输车辆必须为国五或新能源车辆。

(四)处置的煤矸石石子必须符合国家环保相关处置要求。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响应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3.2 其他要求:

3.2.1承包商需自行配备不低于5辆新能源运输车辆以及用于拢堆平整场地使用的装载机。

3.2.2承包商需配置装车现场管理人员不低于1人,承诺保证及时把煤矸石石子运走,保障电厂机组的安全生产,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环保要求。

3.2.3禁止驾驶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车辆进入厂区,严禁驾驶擅自改变车辆的外廓尺寸和主要承载构件的货运车辆进入厂区。

3.2.4所用运输车辆和驾驶员必须资质齐全且在有效期内,安全及制动设施功能完善,无明显缺陷。

3.2.5厂区作业严格遵守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制度》,服从公司各级人员管理。

3.2.6严禁发生恶意堵库、堵磅、堵路现象发生。严禁出现打架、斗殴、辱骂、随地大小便等不文明行为。

3.3信誉要求:响应人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采购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结果为准)

3.4联合体要求: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 参与方式

4.1 

 满足本采购公告第3条款响应人资格要求的申请人,请于2025年7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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