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交控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G5京昆高速灵石服务区提档升级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通知
2025-06-27山西交控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G5京昆高速灵石服务区提档 升级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KJ……)
一、招标条件
本G5京昆高速灵石服务区提档升级项目,已由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山西交通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关于G5京昆高速灵石服务区提档升级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晋交控 函〔2025〕156号同意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服务区公司2025年度资本性支出预算(专项工 程投资),招标人为山西交控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灵石服务区新建综合服务楼由山西交通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实施,本项目 将结合灵石服务区新建综合服务楼主体建筑工程进行服务区整体平面布局改造,主要改造内 容包括:服务区西区包括拆除原综合楼1135m2,拆除路产维护站建筑975m2,新建沥青路面8700m2,实施 地砖硬化1100m2,完成路面病害修复8380m2,施划标志标线800m2,美化人行天桥,场区配套水 暖电管网改造及新建综合楼内部公益设施部分装修等。服务区东区包括拆除原综合楼 1150m2,新建沥青路面7300m2,实施地砖硬化3600m2,施划标志标线1100m2,对现有办公楼外立 面装饰改造,进行场区配套水暖电管网改造及新建综合楼内部公益设施部分装修。
服务区的交旅融合创意与环境设计、文化主题专项规划,包括文化主题策划、特色景观、艺 术装置、标识标牌设计。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主要工作内容:
(1)完成标段范围内的勘察、施工图设计、技术规范的编制(如有)、预算及工程量清单 编制及后续服务工作。
(2)完成标段范围内的施工及缺陷责任修复期内的全部工作。
2.3 计划总工期:5个月,设计工期0.5个月,施工工期4.5个月。
2.4 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勘察质量符合《工程勘察通用规范》(GB 50017-2021)等 相关规范要求;设计质量符合《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公路工程设 计标准》(JTG B01-2014)、《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 D50-2017)、《公路水泥混 凝土路面设计规范》(JTG D40-2011)、《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JTG D82-2009)、《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通用规范》(JTGD80-2006)、《建筑与市政 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55019-2021)、等相关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公 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5220-2020)等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及招标人要求,交(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
2.5 安全目标: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88号)、公路水运工程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17年第25号)、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129号公告)等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 故、减少一般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承担施工任务的投标人须具 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满足下列资质、业绩要 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
(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资质甲级;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如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本项不适用);
持有公路工程设计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 公路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施工资质: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和交通 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或具备山西省交通运输厅核发或核准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甲级从业 资质)。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承担设计任务和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应分别满足上述条件。
3.1.2财务要求: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且年度(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大于1。
3.1.3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
①投标人近五年内(2020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高速公路沿线设施的设计工作;
②投标人近五年内(2020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时间为 准)至少承担过1项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工作;
(2)施工业绩:
①投标人近五年内(2020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高速公路沿线设施的施工工作;
②投标人近五年内(2020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作;
注:若提供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按其承担的任务对设计和施工业绩分别予以认定。
3.1.4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名,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建筑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持有一级建造 师注册证书(建筑或公路工程专业,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同时持有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作为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至少承担过1项高速公路沿线设施的施工工作或1项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 作;
(2)设计负责人:1名,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建筑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作 为设计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至少承担过1项高速公路沿线设施的设计工作或1项房屋建筑 工程的设计工作;
(3)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1名,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建筑或公路工程相 关专业),持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或公路工程专业,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 一致),同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 一致)。作为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至少承担过1项高速公路沿线设施的施工工作或1项 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作;
(4)施工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建筑或公路工程专业),同 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作 为施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至少承担过1项高速公路沿线设施的施工工作或1项房屋建 筑工程的施工工作;
(5)拟任专职安全员:1名,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且登记单位名称必 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注:若提供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按其承担的任务对设计和施工业绩分别予以认定;
3.1.5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未处于有效期 内;
②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⑤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 体名单;
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拟任设计负责人、拟任施工负责人、拟任施工技 术负责人近三年内(2022年6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
⑦投标人未被列入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已被列入但未处于有效期内;
⑧投标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 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不包括同一联合体各成员之 间):
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2.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2.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2.4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3.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的资质须满足本公告第3.1.1项的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成员之间分工相同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分工不同的,按各自承担工作内容依据资质业务许可范围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 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 带责任。
(4)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 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6月26日20时00分至2025年7月3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 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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