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兰州庄园乳业液体奶生产线体质增效技改项目玻璃瓶灌装机及配套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26
一、招标条件

兰州庄园乳业液体奶生产线体质增效技改项目-玻璃瓶灌装机及配套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筹,招标人为 兰州庄园乳业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项目名称:兰州庄园乳业液体奶生产线体质增效技改项目-玻璃瓶灌装机及配套设备采购

2.磋商编号:GSH

3.采购/服务内容:玻璃瓶灌装机及配套设备采购

4.工期:按合同约定执行

5.地点:甘肃省兰州市

6.质量标准:符合招标人需求

7.质保期:按合同约定执行

8. 项目预算(货币单位:人民币):75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兰州庄园乳业液体奶生产线体质增效技改项目-玻璃瓶灌装机及配套设备采购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应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2年不存在行贿行为,且未列入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以及与名单内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声明函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结果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结果为准);响应文件中应附:声明函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以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信用最终结果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完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未经审计无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供应商须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文件中应附:声明函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5年 6 月 27日 09时 00 分到2025年 7 月 3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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