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集安市博物馆馆藏金属和陶瓷文物保护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27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2025]-00116号-JLXRC-250610

2、项目名称:集安市博物馆馆藏金属和陶瓷文物保护修复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531395.50元

5、采购需求:详见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全部修复及资料整理工作。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提供本次采购所需服务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3.2供应商需具有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国家级或省级)颁发的《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证书》,且证书业务范围明确包含“铜器、铁器、陶器、瓷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文博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承诺未在其他单位兼职或担任项目负责人。

3.3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当成立时间在2023-2024年之间,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2025年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3.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扫描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6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信息,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3.7供应商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招标活。

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6月30日至2025年07月04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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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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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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