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燃气管道更换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2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20

项目名称: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燃气管道更换项目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30万元(人民币),报价超过者作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内容: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燃气管道更换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项目地址:南京市浦口区珍珠南路65号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浦口校区内。

工期:3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合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提供方式: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于响应文件中);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方式: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于响应文件中)];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可参考“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正本中应为原件),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于响应文件中);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纳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提供方式: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于响应文件中)];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正本中应为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压力管道GB1安装许可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于响应文件中)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于响应文件中,并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的社保证明)。

(3)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成交后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书,正本中应为原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提供承诺或声明,正本中应为原件)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或声明,正本中应为原件)

三、磋商文件获取

1.竞争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7月4日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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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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