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北京市“智慧人社”(二期)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27
(登录后查看)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北京市“智慧人社”(二期)监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0773(登录后查看)

二、项目名称:北京市“智慧人社”(二期)监理项目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预算金额120.3万元人民币。

四、招标内容及要求:

1、    招标范围:北京市“智慧人社”(二期)监理项目。本项目择优选取1家供应商中标。

2、    服务/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通用条款: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3)在最近三年内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和《中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黑名单》;

(4)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投标人须承诺:如入围本次公开招标,在入围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及分支机构的服务需求,不得接受需求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提供服务。否则,同意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专用条款

(1)投标人近三年净利润(2022、2023、2024)至少两年不为负数,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需提供能体现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财务报表页、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页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印章页,提供复印件即可);

(2)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中不少于三个月的社保和纳税证明,个人所得税不作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4)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供应商需签署《不参与“虚列支出套取经费”的承诺函》、《出现重大风险或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相关处理的承诺函》和《离职人员任职情况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7)本项目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六、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地点和要求:

1、    购买时间:自2025年6月28日起至2025年7月4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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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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