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小浪底引黄工程(灌区、工业及城镇生活供水部分)水泵电动机组及其附属设备(第二批)重新采购招标公告
2025-06-27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山西省小浪底引黄工程位于山西省运城市,是自黄河干流上的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库区向山西省涑水河流域调水的大型引调水工程,工程由引水干线部分和灌区、工业及城镇生活供水部分两部分组成,解决运城市的盐湖区、闻喜县、绛县、夏县、垣曲县五县(区)农业灌溉、工业及城镇生活、生态用水问题。年引水量为 2.46 亿 m³,其中农业灌溉供水量0.82亿m³,工业及城镇生活供水量1.09亿m³,生态水量0.55亿m³。
灌区、工业及城镇生活供水部分是引水干线部分和受水五县(区)的连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输水管网328.59km、加压泵站10座、事故备用水池4座。根据受水区位置分为垣曲县供水工程、吕庄水库上游供水工程和吕庄水库下游供水工程。计划工期4年。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合同名称:山西省小浪底引黄工程(灌区、工业及城镇生活供水部分)水泵电动机组及其附属设备(第二批)重新采购
招标内容及范围:涑水泵站8台水泵及配套电动机设备、里村泵站2台水泵及配套电动机设备、南垣北一级泵站3台水泵及配套电动机设备、南垣北二级泵站2台水泵及配套电动机设备,以及4座泵站的集水井排水泵设备。包含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及验收、包装、运输、现场卸货、交货等(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2.3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180天。
若招标人要求分批次供货,投标人应合理安排生产计划。详细的供货时间、地点、批次和每批次的交货数量在设计联络会或其他形式协商确定。
2.4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运城市绛县、闻喜县。
2.5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及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是专业的水泵制造厂商,具有设计、制造、试验、供货能力。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 近5年完成过1项类似设备的制造及供货业绩,即:扬程不低于100m且单机流量不小于0.2m3/s的卧式中开双级(多级)离心泵业绩。
3.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3.4投标人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首页“行政处罚信息”栏中(以网页截图为准);近三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6-27 17:00至2025-7-2 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正常获取招标文件)
4.2标书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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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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