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北京华电水电有限公司1号、2号机组恢复改造项目机电设备拆装工程招标公告

2025-06-27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北京能源有限公司相关项目1号、2号机组恢复改造项目机电设备拆装工程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北京华电水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北京市密云区溪翁庄镇水库南线路219号。

2.2 项目规模:2*11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2025年8月1日-2026年6月15日,工期318天,具体以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机电设备安装工程-1号2号机组恢复改造项目机电设备拆装工程(CHDTDZ017/19-SG-01701):1号、2号机组恢复改造项目机电设备拆装工程。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1号2号机组恢复改造项目机电设备拆装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之一;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电力设施的承装类(安装)、承试类(试验)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

9.业绩要求: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完工日期为准),完成不少于2台套单机11MW及以上抽水蓄能机组安装或A级检修(需包含机组主体安装或检修工作),且至投标截止日已投运不少于12个月,有项目已经安全稳定运行的业绩证明。

所有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原件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完工)的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6-27 16:502025-07-0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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