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重点污染源非现场监管建设项目(2025)的招标公告
2025-06-27交易项目编号: P5200(登录后查看)
预算金额(元):1868000.00
最高限价(元):标包1:1868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贵州省重点污染源非现场监管建设项目(2025)
数量: 80
预算金额(元): 186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1.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体要求: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 开标/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的“二、 资格审查要求”表中的1-1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5年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填写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投标人资格声明书》作为证明材料;④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不需缴纳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填写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投标人资格声明书》作为证明材料;1.2 信用信息查询: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评审当日资格审查环节。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资格审查人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28日 至 2025年07月07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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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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