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高新区新汇物流二期北侧临时排水排污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27
2、项目名称:高新区新汇物流二期北侧临时排水排污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57555.99元

最高限价:657555.99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信高财磋商采购-2025-2-1

高新区新汇物流二期北侧临时排水排污工程

657555.99

657555.99

657555.99

    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主要内容包括排水管网接入手机产业园明渠,排污管网接入汇泽产业园一期园区,污水管网长约450米。(具体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5.2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5.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5.4缺陷责任期:2年;

    5.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之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工程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同时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2025年1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4其他说明

    4.1本项目 适用 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附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等其他证明材料);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3个月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足3个月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

    4.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登录后查看)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

    4.4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6月30日00时00分至2025年07月0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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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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