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宁德市新能源行业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27
一、项目基本情况

n

项目名称:宁德市新能源行业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评估项目

n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n

预算金额: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n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n

采购需求:

n

序号

n

n

标的名称

n

n

数量

n

n

标的金额 (元)

n

n

计量单位

n

n

所属行业

n

n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n

n

1

n

n

宁德市新能源行业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评估项目

n

n

1.00

n

n

300,000.00

n

n

n

n

其他未列明行业

n

n

n

nn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执行

n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n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n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n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n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n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n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n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n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n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n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n

预留比例:100%

n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与《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采购包属于服务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n

三、获取采购文件

n

时间:2025年06月28日  至 2025年07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