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机场集团财务数字化规划咨询项目(第二次)磋商谈判采购公告
2025-06-271、项目编号:HBC
2、项目名称:湖北机场集团财务数字化规划咨询项目(第二次)
3、采购内容:按照国务院国资委、省政府关于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体系建设、财务管理能力提升、财务共享体系建设的要求,根据湖北机场集团当前信息化建设现状和财务管理要求,结合公司业务实际情况,进行财务数字化建设现状诊断,透彻分析湖北机场集团的财务信息化战略,准确定位财务信息化建设需求,在此基础上制定以财务共享体系建设为主线的具体方案,内容涵盖财务数字化建设规划、财务共享方案、预算管理方案、资金结算管理方案等内容,编制文件应符合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招标人相关要求,并提供系统实施应用跟踪服务,协助湖北机场集团以财务共享体系建设为主线的财务数字化建设与平稳运营。具体技术及商务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
4、最高限价:人民币106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5、项目期限:咨询服务完成时间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合同生效日起3个月内完成现状调研报告、财务数字化建设规划方案、财务共享方案(财务共享顶层规划方案、业务流程方案、组织人力方案、运营管理方案等)、预算管理方案(预算控制方案设计、预算编制优化建议等)、资金结算管理方案并经采购人确认;第二阶段,于采购人财务系统建设期,实施应用跟踪服务,提供线上线下答疑、解释和修订等支持。
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公司或其他组织或经独立法人资格总公司(总所)合法授权的分支机构(同一总公司(总所)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竞标),须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
2、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做过至少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财务共享建设咨询或财务信息化建设咨询业绩(提供完整的合同复印件)。
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4、供应商须针对《湖北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在响应文件中做出承诺,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转包。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响应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06月30日8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4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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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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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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