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荔湾区桥梓大街南侧地块项目电梯供货安装招标公告

2025-06-28

投资项目名称

荔湾区桥梓大街南侧地块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荔湾区桥梓大街南侧地块项目电梯供货安装

标段(包)名称

荔湾区桥梓大街南侧地块项目电梯供货安装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荔湾区石围塘街道桥梓大街14、15号

资金来源

国有或集体投资

资金来源构成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荔湾区桥梓大街南侧地块项目(下称“整体工程”)用地面积78874㎡(含市政道路11983㎡,绿地面积10602㎡),可建设用地面积56289㎡(含110KV变电站用地面积3424㎡),绿地率≥3.5%,建筑密度≤28%,建筑限高≤100米,总建筑面积263342㎡。其中:商品房地块面积28864㎡,容积率3.4,计容建面98632㎡,配建车位1211个;安置房地块面积24001㎡,容积率3.5,计容建面84004㎡,配建车位861个。项目需配建安置房、公共绿化、幼儿园及托儿所等设施,同时需代建110KV变电站;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70%。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为电梯供货安装服务,共29台电梯,包括项目商品房地块12台垂直电梯、安置房地块15台垂直电梯、营销中心1台垂直电梯和幼儿园1台餐梯。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按照合同文件规定设计(深化设计)、制造、供应、安装、调试(含所有检测、各专业配合)本工程所需的电梯直至取得工程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发出的《电梯使用注册登记证》并交付使用以及保修期内的维修、保养。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

工期(交货期)

本项目总工期为 632 日历天。具体详见本项目技术规格及合同。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625.981937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设备招标中同时投标。3.2投标人必须是投标设备(指垂直电梯)(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集团公司或制造商集团下属的子公司);同一个投标人所投设备(指垂直电梯)均应为同一品牌。同一品牌的电梯只接受一名投标人参加投标(同一品牌电梯的制造商集团公司与制造商集团下属的子公司同时参加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商集团公司投标;同一品牌电梯的制造商集团下属的不同子公司同时参加投标的,以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上投标登记时间靠前的确定为正式投标人)。3.3投标人需满足以下(1)或(2)的要求:(1)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必须取得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需提供含本项目电梯规格的制造许可明细表,其中:无机房客梯A级,曳引式客梯B级或以上、杂物电梯C级;并取得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或以上资质;(2)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必须取得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或以上、杂物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杂物电梯);其中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未标明等级的,需提供完全满足本项目电梯(含无机房客梯、曳引式客梯)规格有效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电梯)》。注:电梯规格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3.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电梯供货业绩。注:业绩必须提供供货合同、由技术监督部门(或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其他验收证明资料),业绩完成时间以电梯验收报告(或其他验收证明资料)上标明的时间为准。3.5投标人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公告附件一格式)。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 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无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电梯供货业绩。注:业绩必须提供供货合同、由技术监督部门(或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其他验收证明资料),业绩完成时间以电梯验收报告(或其他验收证明资料)上标明的时间为准。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年6月28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7月18日 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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