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五圩产业园二期项目部分民房拆除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2025-06-30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五圩产业园二期项目部分民房拆除工程(二标段)2.项目规模及特征描述:为加快园区产业项目落地,不断提升园区产业能级,根据园区的总体规划建设要求,启动五圩村辖区“五圩产业园二期”项目部分民房进行拆除。为确保及时拆除签约交拆的房屋,需确定就有资质的拆房单位。房屋拆除分两个标段进行,即:一标段:五圩村7组农户约35户,总面积预估约********平方米;二标段:五圩村8、10组农户约39户,总面积预估约********平方米。注:各供应商需自行查勘现场。各供应商可参加上述2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单位,作为中标候选人,剩余标段则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其他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评审顺序:一标、二标)。3.项目预算:由中标单位向园区支付被拆迁房屋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残值费,最低限价15元/㎡。4.服 务 期:90日历天。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承诺制);(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制);(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制);(5)未被列入“****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扶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和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其 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在投标人处具有********—********有效的社保证明;********必须具有省、部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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