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建水电一局东丰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二标段)(大阳镇、南屯基镇)CL01其他石料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2025-07-01
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POWE

水电一局一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砂石料材料,计划使用自筹资金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东丰县 2024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二标段)(三标段)项目主要施工内容为:沟道改造及新建、新建田间路 90 公里、农桥 15 座、方函盖板函 105 处、田块治理 225 亩等,通过建设高标准农田,能够有效改善东丰县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提升粮食生产能力。

2、采购范围:东丰县 2024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用砂石料。

3、采购数量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备注

1

1mm-25mm 含泥量﹤5%

150

 

2

砂子

0.5mm-30mm 含泥量﹤5%

5000

 

3

山砂

0.5mm-30mm 含泥量低,颗粒均匀

30000

 

4

粗砂

1mm-35mm 含泥量﹤5%

8000

 

5

粗砂

1mm-30mm 含泥量﹤5%

12000

 

6

砂砾料

10mm-30mm 含泥量﹤5%

120

 

7

砂砾

2mm-30mm 含泥量﹤5%

4000

 

8

碎石

粒径≤3cm、针片状颗粒含量﹤25%

25000

 

9

山皮石

粒径不大于 20cm、抗压强度≥30Mpa、碎石含量≥75%

120000

 

10

块石

100mm-400mm、强度≥MU30

200000

 

本次招标材料明细及数量为初步估算,仅供参考,最终结算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材料明细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采购方案变化等原因,致使实际供货材料与招标材料发生较大偏差或不能签订正式合同,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询比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

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输费用、装卸费、保险费、技术服务、验收费、过路过桥费、车辆及油料费及原材试验检测费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4、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买方下达的第一次集货通知至本项目供货结束或达到合同金额,按买方下达的供货计划交货。

5、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东丰县 2024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现场。

6、质量要求:
1)满足及国家或行业规范标准要求。

2)满足本工程施工技术要求:
砂子颜色应均匀一致,具有该种砂的正常光泽,无明显的杂色、黑斑或色差;颗粒形状应较为圆润、规则,多呈近似球形或椭圆形,表面光滑,无片状颗粒;不应含有明显的贝壳、草根、树叶等有机杂质以及煤渣、砖块等其他杂物。

山皮石颜色应相对均匀,主要呈现出其母岩的自然色泽。质地应坚实,无明显的疏松、易碎现象,用手掰或敲击时,不易产生碎屑或破裂;表面应基本干净,无大量的泥土、杂质或其他污染物附着;表面和内部不应有明显的风化层、剥落层或孔洞。

块石要求新鲜、完整、坚硬,抗压强度不低于 30Mpa, 块石应具有良好的抗风化、抗冻融和抗侵蚀性能,其质地均匀、致密,无裂缝、夹层、软弱面等缺陷;块石形状应尽量规则,多为块状,有一定的棱角,避免过于细长、扁平或奇形怪状。

碎石颜色应均匀,无明显色差,具有该种岩石正常的色泽和光泽;碎石表面应清洁,无泥土、灰尘、油污、杂草等杂质附着;碎石表面及内部应无明显裂缝、夹层、空洞等缺陷。

3)卖方保证货物在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以保证货物是全新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满足合同及图纸规定,且该产品达到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产品质量严格按照生产厂家规定的三包服务有关规定执行。

4)卖方提供的材料数量要符合买方通知购买的数量,若买方现场清点到货数量不够,卖方要赔偿买方相应的损失。卖方必须遵守施工现场环境与职业健康

安全条例。卖方在运送、装卸期间如发生安全事故与买方无关。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资格条件应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结合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设置,不得随意拔高,下列资格条件仅供参考,不是必要选项。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职业健康证书可根据要求添加)。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 1 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制造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采用最低报价法时可以同时参加)。3、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或注明工程类别),在近 3 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 2 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 150 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5、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其它技术要求。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 2025年 7 月 11 日 10:00 前(北京时间)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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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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