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水资源保障工程--高炮自动化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30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水资源

保障工程--高炮自动化改造项目

(二)招标编号:ZCSD-ZC25-05-186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预算金额(元):5081200.00元

(五)最高限价(元):5081200.00元

(六)采购需求: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

数量及单位

交货期

交货地点

1

新建高炮自动化设备

对人工影响天气高炮进行远程控制和自动化改造,实现“人炮”分离。详见详细参数

40部

以合同约定为准

宁夏全区各市县(区)气象局及各作业点

2

加装高炮作业安全监控终端

实现高炮作业信息(包括仰角、方位角、地理位置、发射数量和弹药属性等)实时上传到天工平台。详见详细参数

52套

以合同约定为准

宁夏全区各市县(区)气象局及各作业点

3

购置37mm高炮智能洗把杆

清洁高炮身管,并具备语音提醒功能。详见详细参数。

54个

以合同约定为准

吴忠、中卫、固原市各作业点

4

购置37mm高炮身管检测仪

用于高炮身管内膛磨损和表面检测。详见详细参数。

7个

以合同约定为准

吴忠、中卫、市各作业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七)合同履行期限:按照签订合同执行。

(八)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二)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开标现场查询)。

(三)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项目,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四)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30日至2025年07月0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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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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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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