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8年车辆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011.招标类别:服务类
2.包次划分:本项目共有1个包次
3.招标范围:
3.1保险标的:本项目所投保的是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各分支机构所拥有的机动车辆,现有94台(承保时以实际数量为准),主要为乘用车。所有车辆购置时间不同,车型有别克系列、本田系列、尼桑系列、雪佛兰系列、奥迪系列、大众系列、丰田系列、本田系列、及其他一些车型,车辆行驶范围主要在全国各地。具体拟投保车辆情况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3.2保险险种及范围:
3.2.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含车船税)。
3.2.2机动车商业保险险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险种:
(1)机动车损失保险;
(2)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
(3)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司机);
(4)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乘客);
(5)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三责);
(6)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车责司机);
(7)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车责乘客);
备注:具体购买险种、保额以招标方实际需求为准
4.服务地点:全国各地。
5.服务期限:本项目保险年限为3年,合同1签3年。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不得持有任何异议;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不得以物料、用工成本上涨等为由解除合同。甲方决定续签合同的,乙方必须续签,否则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6.数量:现有94台(承保时以实际数量为准)。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企业或其分支机构且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和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2.若投标人是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且总公司和分公司须同时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同一品牌保险公司仅允许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和总公司授权书扫描件)
3.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须提供官方网站截图)
(2)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须提供官方网站截图)
(3)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官方网站截图)
(4)投标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等被限制投标的情形。(自行承诺不存在此情形)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与评审有关的资料审核,将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负责执行,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2)以上证明文件均须为合法有效。如按照国家规定需要进行年审的证书,证书必须为年审合格的证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1日9:00至2025年7月8日17:00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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