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修文县高仓风电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工程预结算复审服务-采购公告

2025-07-01

项目概况

修文县高仓风电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工程预结算复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5年7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修文县高仓风电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工程预结算复审服务

2.工程概况:建设地点为修文县龙场街道、扎佐街道;建设规模及内容为87.5MW,安装14台单机容量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建设1座110kV升压站,新建1回110kV线路至班竹变,线路长度约13km,导线截面1×400mm2。

3.施工合同总价42726.73万元,其中建设工程用地和手续部分490.97万元(总价包干),设计部分190.97万元(总价包干),大型设备采购部分19638.66万元,施工(含采购,不含大型设备采购)部分17987.4万元;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最高限价:31.5万元;

备注:预算复审不含总价包干部分,结算复审不含总价包干及风机设备部分。

6.服务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最终复审办理完毕,甲方确认委托业务已完成为止。预算复审自收到采购人资料之日起15日内出具初稿,初稿后15日内完成对数、资料补充、争议谈判等,并出具预算定案报告;结算复审时限以采购人的实际需求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5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2025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起(含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不需缴纳社保资金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不满三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书面承诺);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至少拟派3人负责本项目的预结算复审工作(本工程预结算复审人员必须为同一团队负责),其中,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除项目负责人外必须拟派土建及安装专业各一人。

三、获取磋商文件

1.获取文件时间(北京时间):请于2025年7月1日14:00至2025年7月7日获取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售价:500 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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