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人保义乌支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机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人保财险金华市分公司2025-2026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机构入围项目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金华市分公司”)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署。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人保财险金华市分公司2025-2026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机构入围项目

2.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序号

招标范围

预算(含税)

拟入围供应商数量

服务地点

1

建工安责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

160万元/年

6家

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

预算金额仅为招标人预估,实际金额以最终下达的订单为准,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项目性质:服务。

2.4服务期限:本项目签署的合同期限为1年,服务期结束后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一年合同,续签不超过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条件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法人资格和经营许可的公司,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6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其中“违法违规记录”是指是否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7根据《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列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书面声明函并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加盖公章);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书面声明函,加盖公章)。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8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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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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