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空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电动散装货物装载机(行李传送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011.招标条件
浙江空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电动散装货物装载机(行李传送车)采购项目招标人为 浙江空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标段一:宁波机场翔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电动散装货物装载机(行李传送车)项目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 量 |
主要技术规格 |
供货期 |
采购单位 |
交货地点 |
1 |
电动散装货物装载机 |
4辆 |
详见第五章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
宁波机场翔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栎社国际机场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
特殊要求:★根据《运输机场机坪运行管理规则》、《宁波机场关于飞行区内运行车辆安装GPS定位设备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需额外随车配置与宁波机场接口相匹配的车辆GPS定位系统,设备名称:高精度车载终端;品牌:智汇空间;型号:SV323-HP。 |
标段二:温州航空货站有限公司电动散装货物装载机(行李传送车)项目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 量 |
主要技术规格 |
供货期 |
采购单位 |
交货地点 |
1 |
电动散装货物装载机 |
6辆 |
详见第五章 |
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
温州航空货站有限公司 |
温州龙湾国际机场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
注意事项:
本次招标的浙江空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电动散装货物装载机(行李传送车)采购项目,投标人可针对本项目的所有标段或者部分标段进行投标,投标文件按不同标段分别编制、递交。不同标段均可兼投兼中。
开评标顺序按下列排序进行:
标段一:宁波机场翔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电动散装货物装载机(行李传送车)项目
标段二:温州航空货站有限公司电动散装货物装载机(行李传送车)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一: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材料;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为准);
③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
④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4、其他可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
⑤代理商投标时需具有投标产品的代理证书或制造商授权书;
⑥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产品在中国境内(含港澳台)具有不少于3台电动散装货物装载机的供货业绩,提供供货合同作为证明材料,如合同中无法体现业绩评审关键信息的,另提供招标人证明文件;
⑦拟投的电动散装货物装载机(行李传送车)必须是在民航机场专用设备信息管理系统(https://adeqpt.caac.gov.cn)通告状态为“正常”的机场专用设备,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被列入浙江省机场集团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标段二: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材料;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为准);
③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
④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4、其他可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
⑤代理商投标时需具有投标产品的代理证书或制造商授权书;
⑥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产品在中国境内(含港澳台)具有不少于5台电动散装货物装载机的供货业绩,提供供货合同作为证明材料,如合同中无法体现业绩评审关键信息的,另提供招标人证明文件;
⑦拟投的电动散装货物装载机(行李传送车)必须是在民航机场专用设备信息管理系统(https://adeqpt.caac.gov.cn)通告状态为“正常”的机场专用设备,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被列入浙江省机场集团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01日 09时00分至2025年07月06日 16时30分,逾期不再受理。
4.2 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 500 元整,售后不退。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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