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新材料产业园热电冷联产项目设备监造纸质标招标公告
2025-07-01
惠州新材料产业园热电冷联产项目设备监造招标公告【纸质标】
投资项目代码 | 2020…… | ||
投资项目名称 | 惠州新材料产业园热电冷联产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惠州新材料产业园热电冷联产项目设备监造 | ||
标段(包)名称 | 惠州新材料产业园热电冷联产项目设备监造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白花镇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100%企业自筹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规划建设2*5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冷联产机组。 | ||
招标内容 | 设备监造服务、设备安装前检验服务和设备验收服务。 | ||
工期(交货期)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215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基本要求(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1、必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中国电力设备监理协会颁发的火力发电设备甲级设备监理单位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2、必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甲类检验机构)或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颁发的《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级别评定证书》(A级或以上机构)目证书在有效期内。(3)拟派驻本项目的设备监造总监应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具备350MW级及以上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设备监造项目合同业绩。需提供资格证书、劳务合同及业绩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合同复印件应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合同范围,设备监造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或经设备监造总监理工程师签署的相关文件等,加盖投标人公章。(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法人,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6)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8)投标人近三年内,未曾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隶属关系;未曾参与本项目的技术规范书或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被列入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或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二级平台企业,或招标人)灰名单、黑名单或悬挂名单的,或者曾经被列入且仍在处罚期内(或未被移出名单)的,其投标均无效。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无项目负责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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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3.2 业绩要求(1)从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应至少具有2项9F(350MW)级及以上燃气机组或300MW及以上容量燃煤机组主机设备监造合同业绩。注: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承包范围、机组容量、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如合同不能证明机组容量的,须另提供可证明机组容量的其他资料。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否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7月2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7月12日 0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7月22日 10时30分 |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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