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师北屯市北屯镇(得仁镇)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期)EPC(三标段)招标公告
2025-07-01本第十师北屯市北屯镇(得仁镇)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期)已由第十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十师北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市发改投资发〔2025〕240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十师北屯市北屯镇(得仁镇)
3.工程规模:改造给水管网5.0千米,管径为DN100-DN300,及管网相关附属配套设施;改造污水管网10.7千米,管径为DN300-DN500,新建一体化泵站一座,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改扩建道路总长6.7千米,道路红线宽度为30-42米,及道路附属设施。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供货期(天) |
E6610004002250451002001 |
第十师北屯市北屯镇(得仁镇)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期)EPC(三标段) |
包括但不仅限于第十师北屯市北屯镇(得仁镇)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期)EPC(三标段)初设批复、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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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1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1.2施工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须为投标人单位在册正式员工,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名册;退休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1项目总负责人: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需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③需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④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交无在建承诺书);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高级技术职称(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交无在建承诺书,若施工项目经理符合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项目总负责人);3.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附联合体协议书②申请人如实联合体单位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满足各自专业在本项目中的资质要求,联合体成员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其中施工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为牵头方)。③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5.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2)投标单位牵头人需将企业信息和相关人员信息在兵团建筑业监管平台上录入。
四、投标须知
(登录后查看)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07月02日00时00分至2025年07月07日23时59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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