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矿集团邱集煤矿主井提升系统校核计算报告编制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2025-07-01

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采购范围及要求:矿井核定生产能力75万吨/年,主井箕斗单钩装载由5吨增加至5.5吨,核算钢丝绳安全系数,及重新选取钢丝绳型号,核算电机功率,核算绞车静张力和静张力差,重新核定主井提升能力;

1.2工期:10日历天,投标人可自报最优工期;

1.3最高限价:18万元(含税,税率6%);

1.4实施地点: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邱集煤矿院内;

1.5质量标准/要求:合格,满足《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 GB50215-2015、《煤矿安全规程》 2022 版、《煤矿提升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T 51065-2014、《重要用途钢丝绳》 GB/T8918-2006;《矿井提升用钢丝绳》 GB/T33955-2024;《单绳缠绕式矿井提升机》 GB/T 20961-2018,《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等标准规定;

1.6付款结算方式:乙方编写完成报告,并由甲方审核后,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进行挂账并一次性支付全额费用。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2项目经理要求:具备煤炭相关专业资格证书;

2.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2.4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6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7月1日起至2025年7月7日9: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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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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