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会泽县中医医院检验试剂耗材配送企业遴选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5-07-0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JZC2025-G3-00744-YNON-0010

项目名称:会泽县中医医院检验试剂耗材配送企业遴选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800

最高限价(万元):800

采购需求:会泽县中医医院采购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会泽县中医医院采购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一年 标段2: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财政部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标段(包)2: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会泽县中医医院检验试剂耗材配送企业遴选项目(一标段):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会泽县中医医院检验试剂耗材配送企业遴选项目(二标段):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2】 1、供应商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39 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7-02 06:00至2025-07-09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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