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2026年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二次供水水箱清洗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01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2025-2026年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二次供水水箱清洗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次清洗地点详情中标后由比选人发清单,本次项目涉及水箱11888.05立方,一年清洗两次为23776.10立方。

2.2 服务地点:重庆市。

2.3 服务期: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2024年的年度财务状况。

【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3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类似业绩1个。

【提供合同、发票、用户评价证明,合同与用户评价须一一对应,且合同与发票的项目名称须一致】

3.4 投标单位需具备安全管理人员1名,有限空间监护人员1名,清洗人员4名(其中1名需配低压电工证):

①安全员: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八大员中的安全员,由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从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

②电工:提供特种作业低压电工证;

③清洗人员提供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操作类别为: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经重庆市卫生防疫部门取得的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合格证明等资料。并承诺清洗人员具备有限空间作业相关专业能力。

【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并按照第六章 二、资格审查部分“承诺函格式”提供承诺函】

④现场配备监护人员,提供《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操作类别为:有限空间监护人员),经重庆市卫生防疫部门取得的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合格证明等资料。

注:①住建委以外颁发的有限空间作业证书无效。

②服务人员资格证书:接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重庆市建设岗位培训中心,关于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渝建安发[2023]43号文件的通知,在重庆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人员需办理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操作类别为:有限空间作业人员)。

接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重庆市建设岗位培训中心,关于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渝建安发[2023]43号文件的通知,在重庆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时需办理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操作类别为:有限空间监护人员)

③投标文件中的作业人员为项目实施时的清洗作业人员,合同期两年,合同期一年内不得随意更换清洗作业人员,若更换人员超过20%,比选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没收5%的履约保证金;一年期后若人员调动更换人员,需重新提供从业相关有效证件,若更换超过总人数的20%,向比选人支付20%违约金,并没收5%的履约保证金。

3.5 投标人承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2)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3)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指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判定犯行贿罪的;

4)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指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与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有违约情况或终止合同情况的。

【按照第六章 二、资格审查部分“承诺函格式”提供承诺函】

3.6 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指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无在我司因产品及服务等对公司生产、经营、安全造成不良影响的记录,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或以不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若投标人出现过供水通报事项,因服务问题对生产、安全造成影响,存在合同违约等问题,不予参加本次项目投标。

【按照第六章 二、资格审查部分“无不良记录承诺函”提供承诺函,若经验证承诺函不属实,将对中标人作否决投标处理。】

3.7 二供清洗新单位未过考察期的及近两年中标后因服务单位原因单方面解除劳务合同的公司不能参与投标。

3.8 若投标人不是本地公司,需提供外地公司入渝登记的备案证明。

3.9 参与本次项目人员均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商业保险保单。

3.10 若投标人违反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否决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供应商负面清单”进行评审)。

3.11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

(1) 上述所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并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中。上述有一条不满足则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2) 比选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以上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于2025年7月1日起。

4.2 

比选文件每份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7月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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