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某部某型含能材料试验项目(重新招标)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7-01二、项目编号:2025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南京某部某型含能材料试验项目(重新招标) |
详见谈判文件 |
江苏南京 |
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全部工作。 |
|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否 ;
※2.项目预算: 15万元 ;
※3.最高限价: 15万元,响应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为无效投标;
※4.本项目第 / 包确定 1家供应商成交,成交数量比例按 /计算,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 谈判文件 执行。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成立时间以供应商提供的营业执照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申领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如营业执照未体现时间,以工商管理门的证明材料为准。非外资声明以供应商提供的承诺声明为准。);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2023年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第三方专业机构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页,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任一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提供承诺书)。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5年6月30日至7月4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