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2025年机房整治拆旧物资逆向采购项目(第二次)询比公告

2025-07-01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因常州电信机房整治过程中产生大量报废旧设备、报废线缆以及机房地板、废尾缆、废尾纤等无价值垃圾,现需对机房整治过程中的废旧物资进行逆向询比采购。主要内容包括废铁件、废设备(废电源架、有源设备架等,不含电池)、废电源线、废数据线等废旧物资的出售以及无残余价值的废旧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废地板、废装修材料、废建筑垃圾、废复合材料、废尾纤尾缆及滤网维护材料等)清运及环保处理等。本项目预估金额为100万元,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服务地点

1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2025年机房整治拆旧物资逆向采购项目(第二次)

拆旧物资

详见询比文件

详见询比文件

常州市(含金坛、溧阳),采购人指定的任一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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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服务地点:常州市(含金坛、溧阳),采购人指定的任一地点。

1.2.2★服务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框架有效期:(满足下述条件中的任意一项,则框架终止)

(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自合同签订日期起开始计算。

(2)框架下累计金额达到预估金额上限。

1.5成交原则:本项目成交人数量1个,份额100%。

1.6★本项目设置最低响应折扣,本项目最低响应折扣为100%;供应商响应折扣低于最低响应折扣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 供应商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4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5 2022年1月1日至今(不包含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所签订的合同),供应商废旧物资回收的业绩,合同累计金额须达到20万元。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等),如为框架协议,还须提供订单或发票等证明材料。时间以单项合同或订单(或发票)日期为准,金额以单项合同或订单/结算发票为准,证明材料不全无法证明的,不予认可。

2.6 供应商须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2.7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2日00: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年7月5日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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