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港罗源湾港区碧里作业区3#、4#泊位装卸工艺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07-02本招标项目福州港罗源湾港区碧里作业区3#、4#泊位装卸工艺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罗源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闽发改备[2024]A130175号和(闽发改备[2024]A130176号)(批文名称及文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分别为?????????????福州港罗源湾码头有限公司和福港(罗源)国际港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为整合港区功能,保障作业的安全性、环保性,提升货物周转速度,与罗源湾公共运输廊道上料系统有效衔接,在考虑资源充分利用,提高建设效率,最大化节约成本的前提下,为顺利推进两个工程的同步实施,将2个项目进行合并招标,并授权招标人为福港(罗源)国际港务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福州港罗源湾港区碧里作业区3#、4#泊位装卸工艺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地点:位于已建的福州港罗源湾港区碧里作业区3#、4#泊位陆域范围内。
项目规模:本工程通过对碧里作业区3#、4#泊位工艺系统及后方堆场、生产与辅助建筑物、水电配套设施等进行提升改造,使3#专业化散货堆场容量由14.2万吨提升至17.5万吨,4#专业化散货堆场容量由64.2万吨提升至112万吨。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在3#泊位陆域东侧增设条形斗轮机作业线1条,新增BC4~BC8共5条廊道和TH4~TH6 3座转运站,新增1#~3#3个电气房,同时散货堆场整体向北侧拓展,在紧邻现有污水处理站东侧新增污水调节池,新增1座洗车池;在4#泊位现有经二路位置增设条形斗轮机作业线1条,新增C1-1C、C2-1C、C3-1C、C3-2C、C4-1、C4-2共6条廊道和T4、T8、T9共3座转运站,扩建T3转运站,新建1#、3#、5#共3个电气房,新建1个闸口(含地磅及检查岛),新建1座消防泵房及消防水池,拆除原有防尘网等(不包含斗轮堆取料机、带式输送机及辅助配套系统的购置、安装及改造的购置、安装及改造)。具体招标内容和范围如下:
2.2.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改造工程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文件编制、消防设计专篇)以及后续施工期服务。施工图设计内容包括总平面布置、装卸工艺、道路堆场、生产辅助建筑物、供电照明、给排水、采暖通风、动力、消防、安全、环保、控制、信息与通信、附属设施等。施工图设计须一次性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须通过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技术审查咨询(或图审机构审查)及招标人组织的施工图评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2.2施工范围:本项目经审查后的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工程施工与安装,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堆场、生产辅助建筑物、供电照明、给排水、采暖通风、动力、消防、安全、环保、控制、信息与通信、附属设施等,直至交(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
2.3计划工期
承包人计划工期630个日历天。
节点一: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送审稿)编制工作;
节点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0个日历天内完成4#泊位的装卸工艺提升改造工程施工中的新建闸口(含地磅及检查岛)工程(含水电安装);
节点三: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30个日历天内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及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和整体移交工作。
2.4质量标准: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并通过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技术咨询审查及招标人组织的施工图评审。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GB 55032-202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合格质量标准,并通过主管部门(或招标人)组织的交工验收,且满足项目通过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的质量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具备在有效期内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下述资质条件:
(1)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施工资质: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不作要求。
3.4投标人业绩要求:近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正式发布之日前5年内,以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的审查/审定/审核意见或批复文件,或项目业主出具的施工图审定意见上落款日期为准,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则以最后的日期为准)至少设计过1项5万吨级及以上沿海码泊位工程设计业绩。(注:①含新建、改建、扩建或扩能业绩,分包业绩无效;②若提供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业绩,则分别对应上述设计业绩;③若提供为联合体业绩或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则业绩须根据本次投标联合体协议书的分工与该业绩联合体分工对应一致方为有效)。
3.5信誉要求: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和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前15天以内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总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须由具有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
3.7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最低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或港航(港口与航道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正式在岗职工;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或港航(港口与航道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的正式在岗职工;
(3)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港航(港口与航道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的正式在岗职工。
备注:港口与航道工程相关专业指港航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港口建筑工程、水道及港口工程、港口水工建筑工程、航务工程、水工工程、水运工程、港工工程、港口工程、海岸工程、近岸工程等专业,下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23日9时10分00秒前下载有关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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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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