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晋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南安段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25-07-02本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南建标[2025]060号福建省晋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南安段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安市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招标人为南安市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
2.2 项目建设规模:福建省晋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南安段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主要内容:对晋江东西溪干流及主要支流开展河道地貌生态修复、河道清淤疏浚等河湖空间保护修复措施,通过新建生态护岸、建设生态缓冲带等实施河湖岸线保护修复,通过新建连通通道、改造跌水堰等恢复河湖水系连通、提升水源涵养能力。工程总投资24842万元,工程部分投资13965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9474万元,其他投资1403万元 (具体以批复文件实际工程量为准);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根据国家现行法规和有关规程、规范完成南安段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工程勘察和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相关专题(社会稳定分析分析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项目用地规划审批);
2.5 最高控制价:2661000元;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并通过项目审查、批复;
2.7 服务期限:55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后45日历天内完成勘察及可研编制、可研评估会后10日历天内完成可研修编。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督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水利水电)资质资质,并具备/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试验检测仪器设备适用于有勘察项目的情况)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_________。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_________。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02日08时00分至2025年07月2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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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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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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