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新媒体宣传推广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2025-07-01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或“采购人”)拟对新媒体宣传推广服务项目征集供应商,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华夏银行新媒体宣传推广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简介(以最终标书为准)
本项目拟采购新媒体宣传推广运营服务,供应商需协助采购人建设运营微信公众号、微博、头条号、微信视频号等官方新媒体矩阵(以下简称“4个官方账号”),借助矩阵账号覆盖不同用户群体,扩大品牌曝光,通过系统化宣传推广塑造华夏银行品牌形象。供应商需协助整理采购人提供的信息或线索内容并进行深度挖掘,进行版面编辑制作,图片拍摄,视频拍摄制作,内容审校、发布,开展互动活动,网络推广,技术运营维护等。
(一)微信公众号
协助进行“华夏银行新闻”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原则上工作日每日更新,必要时节假日配合更新。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选题策划、原创稿件、编辑稿件、版面制作、内容发布、固定栏目建立维护、组织拉新及粉丝活动等。
(二)微博号
结合微博传播规律,对公众号重点稿件进行适用于微博平台的二次编辑;按采购人需求,在必要时通过开设话题、互动活动、热文发布等形式扩大宣传效果。
(三)今日头条号
结合今日头条传播规律,甄选公众号内容进行发布,持续提升华夏银行关注度和影响力。
(四)微信视频号
根据宣传目标和视频平台特点,协助完成具体可执行的设计策划、脚本撰写、拍摄以及剪辑、特效等后期制作内容,提供拍摄、直播等器材。对设计拍摄方案拥有完全自主创意,不得盗用、抄袭第三方。
(五)其他服务
1.服务期间,“4个官方账号”粉丝数增长目标:公众号不低于50%,其他账号不低于30%。必要时对“4个官方账号”信息发布进行加更。
2.根据采购人宣传重点和宣传计划,细化年度、月度和每周执行方案,落实周例会沟通机制,并提供项目月度报告、季度报告、上半年报告、年度报告、结案报告等。
3.运用自身资源,通过大V、意见领袖资源,协助华夏银行与其建立良好关系,在需要时协助进行正面舆论引导。
4.建立拍摄素材库,存于硬盘交付给采购人。所有素材版权归华夏银行所有,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素材版权归属承诺。
5.负责“4个官方账号”页面技术维护,保障账号正常运作。
6.严格落实“三审三校”机制,在把好导向关的同时,严防内容细节错误,拿不准的问题及时请示,未经审核不得发布。
7.收集、分享新媒体宣传优秀案例和创新做法,提出借鉴建议。
8.负责该项目涉及的所有宣传内容的每日信息监控,及时同步信息,必要时协助进行应急处置。
三、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主流新闻媒体、具有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资质的主流新闻网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等事件,财务状况良好。
3.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依法注册成立时间满3年。
4.具备丰富的新媒体宣传经验,自身具有各类主流新媒体账号且持续运营不低于3年;近3年服务自身以外的其他机构新媒体账号运营案例不少于3个。
5.能够配备一支熟练运营新媒体、新闻采编、视频拍摄制作的专业团队全程服务华夏银行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4人,且具有该服务事项3年以上工作经验,确保该项目按照华夏银行标准与要求及时、高效完成。服务期间,供应商必须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法律关等。
6.能够安排1名项目执行统筹人员,与采购人保持沟通,每日及时了解具体需求,并快速安排服务团队落实。
7.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和转包。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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