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湖北公司2025-2026年度废旧蓄电池处置项目(十堰、林区)招标公告
2025-07-021.1处置内容:2V蓄电池1207600AH、12V蓄电池99120AH。本次处置涉及到的区域为十堰、林区。处置金额预估为736,159元(不含税)。
税率:本次竞价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应按13%计取,如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应按3%计取(成交后需补税)
1.2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不设最多成交标包数上限,具体如下:
标包一(十堰、林区):2V:1207600AH,12V:99120AH。
本项目采用框架+订单,数量仅为预估,最终以实际订单交割数量为准。
1.3框架期限:框架签订之日起2年。
1.4 服务地点:十堰、林区。
1.5本项目设置最低限价(起拍价,后同),以2V单价为起拍价,2V与12V联系。起拍价为0.42元/AH(不含税),2V与12V价格比例1:5.5,竞买人首次出价低于最低限价(起拍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竞买人资格要求
2.1 基本资格要求
2.1.1 竞买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委托人和拍卖人,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竞买人为分公司,则需提供法人公司设立分公司的证明文件或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等证明文件。
2.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竞价应答。
2.1.3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标段。
2.2 竞买人须具备近年(2022年1月1日至竞价应答截止时间)有类似项目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合同须提供关键页复印件(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协议或集中采购合同,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或集中采购以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时间为准。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
2.3 本项目竞买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2.3.1须具备由环保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经营废物类别包括HW31中的铅酸蓄电池(900-052-31)。
2.3.2须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或承诺使用具备该资质的车辆进行运输,并提供承诺函。
2.3.3须具备由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再生资源经营许可证》,及公安机关核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
2.3.4须在所投标包中任一地市设有应急危废仓;或提供设立应急危废仓承诺函,承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在所中标包中任一地市建立应急危废仓。
2.3.5须承诺协助甲方办理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手续,五个工作日内整理相关材料提交至环保部门,并提供承诺函。
2.3.6须承诺在收到甲方《实物交接通知书》及订单,正式交割前,及时支付当期订单全额费用,并于24小时内转移物资,提供承诺函。
2.4不得存在的情形
2.4.1为委托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4.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4.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4.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4.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4.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4.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4.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4.9为本项目的拍卖人;
2.4.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4.11其他按照《中国电信竞买人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委托人及其处置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竞买人及其任一竞买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采购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4.12法律法规、拍卖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拍卖文件获取
3.1拍卖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7月2日10时00分至2025年7月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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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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