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国家电投天津电力公司4个光伏电站5套光端传输设备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02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北京电力有限公司

业主:国家电投集团北京电力有限公司及子公司(详见各招标文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服务期限

信息服务费(元)

天津电力公司4个光伏电站5套光端传输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1.将太平光伏电站现运行ECI光传输设备升级改造为华为光传输设备,并负责改造前后的整体网络安全评估服务,保障设备替换过程及替换后的整体网络安全;

2.对中旺、梁头光伏电站现运行的华为OSN1500光传输设备进行版本升级和两端光传输板卡替换改造;

3.对太平、辛口光伏电站现运行的上海贝尔光传输设备进行版本升级和告警板卡的替换改造。(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计划服务期:90日历天

计划开始日期:2025年8月1日计划结束日期:2025年10月30日

从合同签订起质保期3年,后续提供3年无偿技术服务(如配合其他设备接口开放、联调等)。

1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基本资格要求

专项资格要求

天津电力公司4个光

伏电站5套光端传输设备升

级改造项目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

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投集团北京电力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1)投标人应具有近3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履约完成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个光传输设备的供货或者相关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履约证明(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2)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须有原制造厂商提供的针对本次招标的授权证明。

(3)投标人近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7月01日至2025年7月07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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