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嘉峪关市消防救援支队嘉峪关市消防队镜铁大队防寒保暖设施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7-02
项目名称:嘉峪关市消防队镜铁大队防寒保暖设施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8.27057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8.27057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对镜铁大队、东湖消防站、长城大队及周转用房等地的防寒保暖设施设备进行更换改造及东湖消防救援站消防车库门、窗户密封条更换。(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总工期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7月1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8月3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拟)。

(三)投标人须是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鲜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五)提供2025任意一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六)投标人近一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七)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的“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列入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在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之日之间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放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最终以开标当日磋商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结果为准,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附声明资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本企业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技术负责人需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管理机构所有组成人员(其他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各1人)要求均为本单位专职人员(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人员社保证明)并持有有效的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3日  至 2025年07月0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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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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