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鸡东热电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二次采购公告
2025-07-021.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鸡东热电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二次)
1.2项目编号:0222FW202
1.3采购方式:竞价采购(多次竞价)
1.4采购预算:50000元/年;150000.00元/三年(含税等一切费用)
1.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 服务内容: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1.7服务期:三年,如合同到期时有未完成的服务,供应商需按要求将服务完成。
1.8服务地点:黑龙江鸡西市鸡东县
1.9付款方式:当年服务费自签订合同起20日内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自收到发票之日起20日内一次付清。后续服务费在所交服务费到期日前20日内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自收到发票之日起20日内一次付清当年费用。
1.11其他:无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承诺在人员、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执业许可证及承诺函)
2.2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止(包括正在进行的),具有1份国有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3供应商须承诺每年指派1人进公司咨询或指导法律服务60个工作日。(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5信誉要求(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或相关网页截图):
(1)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2)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2.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7月3日9:00至2025年7月7日16:00(北京时间)……报名、获取采购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