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均安镇重要区域水系综合整治工程(二期)-顺德区均安镇堤防加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5-07-02
投资项目代码 |
2504-440606-04-01-6619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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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
1.顺德区均安镇重要区域水系综合整治工程(二期)—顺德区均安镇堤防加固工程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顺发改资(均安)〔2023〕1号批准(备案)建设。 2.本招标项目顺德区均安镇重要区域水系综合整治工程(二期)—顺德区均安镇堤防加固工程施工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以顺政数招核(均安)〔2023〕1号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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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顺德区均安镇重要区域水系综合整治工程(二期)—顺德区均安镇堤防加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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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顺德区均安镇重要区域水系综合整治工程(二期)—顺德区均安镇堤防加固工程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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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顺德区均安镇重要区域水系综合整治工程(二期)—顺德区均安镇堤防加固工程施工 |
公告性质 |
☑正常/□更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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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项目编号 |
A07-440606-2025-0005-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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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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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资金: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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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1.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的河岸修复部分工程等别按IV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按照《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对应规模,本招标项目属于河道整治类的小型工程。本工程主要是对顺德区均安镇堤防安全进行加固提升,项目包括均安镇中顺大围及南沙围部分堤段、闸站进行灌浆加固;堤围道路破碎板块修复、沥青灌缝加固;凫洲河水利枢纽护岸修复、更换船闸输水廊道启闭机、新建管理房;中顺大围新华段防汛太阳路路灯安装;南沙围凌沿横鸦涌护岸修复以及南沙堤围指示牌提升;南浦子围闸站、鹅洋沙子围闸站群控自动化改造等。 2.承包方式: ☑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成本加酬金,□其他 3.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本工程为顺德区均安镇重要区域水系综合整治工程(二期)-顺德区均安镇堤防加固工程,位于顺德,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新建管理房、更换启闭机、抛填块石护坡护底、打混凝土板桩、对堤围采取黏土灌浆加固、对水闸及闸站采取水泥黏土灌浆加固、对河涌采用松木桩支护对鱼塘采用水泥搅拌桩防渗处理、新建太阳能路灯、堤围道路修复、启闭机房设备机电安装、防雷工程、自动化工程、照明工程、监控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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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本工程为顺德区均安镇重要区域水系综合整治工程(二期)-顺德区均安镇堤防加固工程,位于顺德,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新建管理房、更换启闭机、抛填块石护坡护底、打混凝土板桩、对堤围采取黏土灌浆加固、对水闸及闸站采取水泥黏土灌浆加固、对河涌采用松木桩支护对鱼塘采用水泥搅拌桩防渗处理、新建太阳能路灯、堤围道路修复、启闭机房设备机电安装、防雷工程、自动化工程、照明工程、监控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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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记载的日期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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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 |
5972199.1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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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11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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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否。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 为牵头人, 。[注:联合体各方均为独立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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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5.2如投标人已在佛山市水务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即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 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5.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5年1月至2025年6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5.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7.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7.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4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8.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3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完(交)工或竣工验收报告时间载明的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工程造价为470万或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 相关证明材料仅限于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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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 |
1.具体资质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类别、等级达到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不得提高资质等级。招标项目要求同时具备多项资质的,应当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2.一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注册有效期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有效期截止日期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广东省外的二级建造师须按当地政策文件办理注册并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 3.投标人可提供水利部或所在省份相关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关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 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 不影响其对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5.“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 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 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 范畴。 6.“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 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 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 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7.类似项目业绩的考察时间为最近3年。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项目类别按照投标人须知附表三中的工程类别划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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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登录后查看)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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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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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7月3日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7月24日 9时30分 |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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