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宁夏沙湖自然保护区围栏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5-07-02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002206

项目编号: D6400000141100115

项目名称: 宁夏沙湖自然保护区围栏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1649312.55

最高限价(如有): 1649312.55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宁夏沙湖自然保护区围栏建设项目 构筑物施工 其他构筑物工程施工 1 详见磋商文件。 1649312.55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1649312.55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自治区财政厅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项目,拒绝大型企业参与磋商响应,不再给予价格折扣优惠,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类: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承诺函); (3)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不存在违法、失信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会被拒绝参加此项目磋商(磋商当日由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询)。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07-02 15:48:28 至 2025-07-09 23:59:59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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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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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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