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厦门税务2025年数字证书系统和密码服务组件运行维护-采购公告

2025-07-02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招标条件

受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委托对GW2025-Sp41厦门税务2025年数字证书系统和密码服务组件运行维护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人民币79.84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采购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采购包1: 项目名称:厦门税务2025年数字证书系统和密码服务组件运行维护,采购预算:79.84万元,项目内容: 厦门税务2025年数字证书系统和密码服务组件运行维护,1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一般资格要求

序号

资质要求

1

一、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

(二)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开标时间在1-6月份的也可提供上上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扫描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扫描件。

3

(三)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扫描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扫描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4

(四)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扫描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扫描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

(五)投标人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6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注:“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例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联合体成员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重大违法记录。资格审查小组将在资格评审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投标人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中存在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7

(七)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8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本授权书。

2.特定资格要求

无特定资格要求

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即日起】到【2025-07-17 17: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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