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神华重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2025年危险废物收集询比采购公告二次
2025-07-03焦作神华重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2025年危险废物收集询比价采购项目已获批准,采购资金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焦作神华重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询比价采购。
二、项目概况及范围
项目概况:采购2025年危险废物收集,主要包括车间生产中产生的液压油桶、漆桶、漆渣、稀释剂、油泥、乳化液残渣、废活性炭等的处置,具体的危废物资及废物代码如下表所示。具体技术参数详见附件中的技术要求。
危废物资明细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废物编号 |
计量单位 |
废物代码 |
处置期 |
备注 |
1 |
废润滑油、液压油桶 |
HW08 |
吨 |
900-249-08 |
接到通知后3日内 |
物资为产生单位出钱处置。产生单位出资向处置单位支付,处置后次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承兑方式分批结算。 |
2 |
废漆桶、废乳化液桶、废过滤棉 |
HW49 |
吨 |
900-041-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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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废漆渣、废过滤纸盒 |
HW12 |
吨 |
900-25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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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废稀释剂 |
HW06 |
吨 |
900-40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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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废油泥 |
HW08 |
吨 |
900-2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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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废乳化液残渣 |
HW09 |
吨 |
900-00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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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废活性炭 |
HW49 |
吨 |
900-039-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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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具备国家相关规定资质,根据环保工作要求,无论档期数量多少,务必适时分批处置。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纳税人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能力。
(2)经营范围、资质需涵盖本次采购项目,且具备承担应答项目的能力。响应人提供的服务须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标准。(具备足够的危险废物处置能力,能够满足本项目在服务期内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的处置需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未出现不良行为或质量问题被投诉。(提供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截图)
(4)在河南能源集团范围内物资采购应答活动、合同履行、产品使用、售后服务过程中,未出现不良行为或质量问题(出现过问题,但已采取措施处理并得到项目单位认可的除外)。
(5)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类),运输车辆驾驶员须具有有效的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证书。需提供相关证书的复印件件进行证明。
(6)供应商运输车辆应为危险废物专用车,车辆手续必须齐全且符合环保要求。车辆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并提供车辆行驶证(含年检合格页)及车辆照片。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货物询价。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
(3)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等。
(4)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含被列为河南能源或焦煤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并在禁入期内的)。
(5)在询价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行为,受到河南能源或焦煤公司通报批评或投诉。
(6)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供应商原因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安全生产事故的。
(7)响应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四、供应商须知
1、本次采购的商务和技术要求(厂商要求、询价条款及相关附件等信息),供应商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如有任何疑问,可与采购方业务人员进行沟通。如有任何偏离,在报名及报价时必须如实说明;未提出任何偏离的,视为完全响应;存在实质性偏离的,视为不响应采购要求。
2、供应商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提前24小时完成报名,否则,采购方有权不予审核通过。
3、供应商须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并且能接受各种面额期限的承兑。
4、供应商须响应我方付款方式。有预付款或发货款的,视为无效报价。
5、报价:供应商报价为含税价,包含危废物品处置费、危险废物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其他相关税费等一切费用。
6、处置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有效期内供应商应保证接到采购方通知后接到通知后3日内进行处置;无法按期处置的,必须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采购人实际处置期及延期原因,并经采购人同意,否则,采购人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关损失。
7、交货地点:焦作神华重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新厂区。
8、付款方式:处置后次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承兑方式分批结算。
9、执行标准:严格按照转移联单制度执行。供应商所采用的危险废物处置工艺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危险废物处置相关标准、规范和政策要求;危险废物处置后,处置产物必须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质量要求。
10、通过报名的供应商,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11、本响应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90日历天。
12、成交单位必须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完成合同(技术协议)签订,否则,采购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13、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招采购项目,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依法必须招标采购项目的有关规定不适用本项目。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03日到2025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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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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