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赤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全国性林草湿荒监测(普查)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7-0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YSH-2025-011

项目名称:赤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全国性林草湿荒监测(普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赤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全国性林草湿荒监测(普查),数量:1项,对国家下发的以国土县级政区内的森林、草原、湿地样地(本次采购涉及66块样地,其中包括64块森林样地、2块湿地样地)开展调查监测。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服务合同后至2025年8月30日前完成所有样地调查任务,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为100%,其中: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为10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部分不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12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前款所称相关人员,包括招标采购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竞争性谈判采购中谈判小组的组成人员,询价采购中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等”,故相关人员应回避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8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2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2】6号文件,供应商不再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5)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4日至2025年07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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