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宝清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新民至友宝界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劳务分包采购项目招采公告
2025-07-031.1项目编号:CG-2
1.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宝清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新民至友宝界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劳务分包采购项目。
1.3项目内容: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宝清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新民至友宝界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劳务分包采购项目。
1.3.1数量及规格:
本次招标明细见下表,此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以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数量为准。
名称 |
工程量 |
单位 |
含税单价 |
不含税金额(元) |
税率(%) |
税额(元) |
价税合计(元) |
(元) |
|||||||
劳务分包 |
11988 |
工日 |
190 |
2211378.64 |
3% |
66341.36 |
2277720 |
合计金额:2277720元,大写:贰佰贰拾柒万柒仟柒佰贰拾元整整 以上金额均为含税金额。 |
1.3.2质量标准:
1、质量标准:按设计标准执行。
劳务作业质量应符合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50—2020)、《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 F90-2015)、招标文件、业主及监理办管理文件、项目部施工作业指导书等 标准,并符合承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
2、施 工 期:2025年07月10日-2025年12月31日,按采购方通知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按约定时间组织人员进场施工。
1.4劳务分包作业地点: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
1.5劳务分包单位应提供营业执照、基本账户信息、法人身份证、建筑业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必要文件。
1.6安全目标:专业分包作业过程中无人员伤亡,无任何事故。
1.7付款方式:供应商给采购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以网络汇款的形式付全部款项。
1.8结算方式:根据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三、采购预算:2277720元(含税)意向供应商所报价格为总预算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限价,超过此报价将作为无效处理。供方在合同期内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
3.1此预算包含货物价格、税金及增值税附加等(3%增值税)等费用;
3.2鉴于各意向供应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原因,本次竞价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报价标准,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需按照含税价格进行报价(含3%增值税)。
四、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营业执照;
4.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果是委托人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4.4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uml)查询结果为准;
4.5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查询截图,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4.6意向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以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4.7意向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无失信记录,以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4.8提供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4.9提供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4.10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1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4.9与采购人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证明
4.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证明;
4.13意向供应商不是联合体证明。
4.14提供满足第一章要求中的各项指标。
4.15意向供应商有本次采购货物相同或相似的业绩,提供彩色采购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等佐证材料。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间为2025年7月4日9:00至2025年7月7日9: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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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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