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内蒙古段四电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2025-07-03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25-07-08 18:0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内蒙古段四电工程 机械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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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太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内蒙古段四电工程,招标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内蒙古段四电工程项目部,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所需机械设备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太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和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境内,线路全长394.2km。大致呈南北走向。线路南起崇礼铁路太子城站,途经张家口市崇礼区、张北县、沽源县、塞北管理区,进入锡林郭勒盟境内经太仆寺旗、正蓝旗、阿巴嘎旗,北迄锡多线锡林浩特站,内蒙古自治区境内线路全长261km,共计10车站10区间,包含通信、信息、信号、电力、变电、接触网专业。
省界至黑城子段共计20.1km,新建单线电气化区段;黑城子至正蓝旗段共计36.5km,既有单线电气化区段(线路未开通),正蓝旗至锡林浩特段(已开通)共计204.4 km,既有双线电气化改造区段。
2.2招标范围:
具体机械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专项资质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内蒙古段四电工程项目部机械设备租赁招标包件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含)的供应商。
3.1财务要求: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提供2022年至2024年中任意两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3.2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22年1月1日以来与中铁电气化局相关项目的合作业绩;单个项目的合同额不低于50万元,提供的业绩数量不少于1个及以上项目(按签订日期计算),投标人需要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合同扫描件)。
3.3信誉要求:满足招标公告第4条诚信要求。
3.4其他要求: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并服从现场调配2022年至今无不良履约信用记录;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提供汽车起重机(25T、16T)、随车起重机(14T)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每种类型至少提供一份。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以下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4.1属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范围内的。4.2属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
4.3属于“信用中国”网站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的。
4.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5.招标文件的获取
(登录后查看)于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8日,每日 9时至18时(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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