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河县智慧交通数字转运场站平台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2025-07-03柳河县智慧交通数字转运场站平台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CFDGS-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柳河县智慧交通数字转运场站平台建设项目监理已以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项目代号2506-220524-04-01-375128)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柳河县远达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柳河县智慧交通数字转运场站平台建设项目监理
2.2 项目概况:现有智慧停车场园区占地面积44983㎡,现有办公管理用房2400m2、室内停车楼2座、货车尾气检测、治理中心2700m2、货车停车位198个、小车停车位30个;拟改建现有办公用房3层为智慧停车场监管控制中心、智能转运管理中心、交通灾害应急指挥中心(TOCC)、新能源设施调度中心;建设汽车充电桩506台及一体式集成换电2座;货车尾气检测、治理设备各1套。
2.3 项目建设地点:柳河县智慧交通数字转运场站平台建设地点:柳河县经济开发区中华大街南侧、兴业街西侧、滨河北街北侧、中晟药业东侧;新能源充电及换电设施建设地点:包括柳河县智慧交通数字转运场站平台建设地点在内的丽景佳园二期小区北侧、柳河修正正通药业东侧、集双高速柳河北服务区、孤山子镇、五道沟镇、驼腰岭镇、凉水镇、时家店乡、红石镇等34处地点。
2.4 招标范围:针对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保修期阶段提供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2.5 监理服务期限: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财审、审计(如有)、保修结束为止,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本项目建设期为29个月,即从2025年7月至2027年11月,施工工期延长的,监理服务期相应延长且不增加监理报酬,实际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上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
2.6 最高投标限价:193.53 万元。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和房屋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通信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 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在近年(2022年1月1日起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含总监理工程师)和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
3.8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自2025年7月4日9时至2025年7月10日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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