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园新村低洼片区排水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2025-07-0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06-WYGS-C2025-0060

项目名称:南园新村低洼片区排水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3.019317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83.019317 万元,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南园新村在周边区域内属于地势低洼处,白虎山东侧雨水和锦屏山西北侧雨水都会顺地势流向南园新村、造成积水内涝。本次对南园新村低洼片区排水进行改造,具体详见磋商文件中的“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或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必须为供应商的在职员工,提供2025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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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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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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