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漳村煤矿风井、贮煤场墙地面维修项目(标段一)采购招标公告
2025-07-031.5采购项目概况:风井、贮煤场墙地面维修项目。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100%。
1.7采购项目编号:HAZB-FZ-GC-18250598。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风井、贮煤场墙地面维修项目,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本次采购为此项目的:
标段一(邕子风井联合建筑楼维修):邕子风井联合建筑楼浴室等墙地面、上下水拆除后重新铺筑。外墙拆除保温层重新粘贴瓷砖。配套排水管网维修等。
2.2计划工期:30天。
2.3建设地点: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漳村煤矿。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标段一、标段二)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07月01日(含)至开启前,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和交工(或竣工)验收报告(文件)同时具备为准]。
(4)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专业,并在本单位注册)及以上和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并符合建设部(2006)153号文中“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规定要求(需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其他人员资格要求:技术负责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C证)。
(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07月03日16点00分至2025年07月07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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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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