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使用危险化学品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应用项目征集的采购公告
2025-07-031.项目编号:1243-
2.项目名称:推广《使用危险化学品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应用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
4.最高限价: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服务)需求 |
备注 |
推广《使用危险化学品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应用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 |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①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②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④除单一来源采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5.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或转包。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购买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10日,0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650元/份;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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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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