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动力总成试验部排放试验用瓶装标准气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03

    一、项目概况
    动力总成试验部、整车试验二部、附件与材料试验部在开展发动机及整车产品研发标定及认证试验时,排放设备需要使用纯度为99.999%的工作气以及不同浓度的标准物质气(包括C0、CO2、NOx、Cp、Np、C3H8等)用于设备标定及日常检查工作。
    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瓶装气体单价,签订项目开口供销合同,以满足日常试验需求,实际费用据实结算。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动力总成试验部排放试验用瓶装标准气采购项目
    2、项目类别:货物类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动力总成试验部排放试验用瓶装标准气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拟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标准气体(至少有空气中丙烷、空气中甲烷、氮中一氧化碳、氮中二氧化碳、氮中一氧化氮、氮中氨标准气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
    器具许可证或对应标准物质证书,需提供许可证原件或扫描件(需加盖公章);
    (2)拟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标准气体(至少有空气中丙烷、空气中甲烷、氮中一氧化碳、氮中二氧化碳、氮中一氧化氮、氮中氨标准气体)国家二级标准物质的定级资
    质或对应标准物质证书,需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或扫描件(需加盖公章),所有提供给招标方的标准气体须提供标准物质证书;
    (3)拟投标人必须为国家级汽车检测机构或发动机重要研发企业标准气体(包括空气中丙烷、空气中甲烷、氮中一氧化碳、氮中二氧化碳、氮中一氧化氮、氮中氨标准
    气体)供应商,年标准气体供应货值大于等于10万元;
    (4)拟标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公司成立三年以上(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到开标当日满三年为准);且经营范围满足招标人需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5)拟投标人应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需盖章)以及全资子公司证明材料。
    (6)拟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
    (7)拟投标人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不存在不良记录。
    (8)拟投标人不存在严重违规或被列入招标人“黑名单”的声明。
    (9)拟投标人经审计的近三年的公司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未显示异常。
    (10)拟投标人有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同或类似项目业绩,且近3年内无因服务不当而造成重大事故。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领取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登录后查看)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5-07-15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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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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