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子坝环境整治一期(中海钟山印东侧绿带)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2025-07-03狮子坝环境整治一期(中海钟山印东侧绿带)建设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财政,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狮子坝环境整治一期(中海钟山印东侧绿带)建设工程
1.2招标人:南京基础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3(登录后查看)
1.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项目概况:本工程为狮子坝环境整治。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包括:1.绿化工程。场地内部以乔木结合草坪、地被花卉的形式,下层以花灌木、宿根花卉、多年生草花为骨干,结合少量四季草花,形成花色缤纷的四季景观,新增绿化面积约2057.44平方米。2.园路建设。3.城市家具。4. 市政配套。同步完善雨水井、雨水管、雨水口及太阳能庭院灯等市政配套设施。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招标范围:本工程为狮子坝环境整治。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包括:1.绿化工程。场地内部以乔木结合草坪、地被花卉的形式,下层以花灌木、宿根花卉、多年生草花为骨干,结合少量四季草花,形成花色缤纷的四季景观,新增绿化面积约2057.44平方米。2.园路建设。3.城市家具。4. 市政配套。同步完善雨水井、雨水管、雨水口及太阳能庭院灯等市政配套设施。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050209.03元,投标报价超出控制价上限的投标文件,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2.3计划工期:8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指令为准。
2.4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南京市栖霞区,宁狮路西侧,中海钟山印小区东侧,南至润狮路,北接兴狮路。
2.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达到招标人有关服务要求,满足政府相关部门移交管养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或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2025年1月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承诺函,上述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相关承诺函,上述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加盖公章);
(6)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自2022年6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7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绿化施工业绩;(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
(8)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负责人须无在建工程,或有在建工程但在本项目计划开工之日前可以撤离,并在投标文件提供项目负责人到岗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明细证明(2025年2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且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关联关系,不得存在相关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4每个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最多可参加1个标段,允许中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7月3日 起至2025年 7月11日 (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时作自动放弃。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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