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庆油田第二采油厂产能建设新井放喷液预处理服务招标公告

2025-07-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第二采油厂产能建设新井放喷液预处理服务已由 长庆油田公司第十一采油厂批准,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油田采出水处理设计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地方政府对压滤液处置、措施返排液处置环保要求,在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2025年产能建设项目组新投区域内安装撬装预处理装置,对试油、投产过程中产生的放喷液进行油、水分离,对采出水进行预处理。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需要1家服务商,投标人≥3开标。本项目预计投资金额400万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

在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2025年产能建设项目组新投区域内安装撬装预处理装置,对试油、投产过程中产生的放喷液进行油、水分离,对采出水进行预处理。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发生工作量及招标人出具的交底单为准,处理单价(最高限价)11元/方(不含税)。

2.3服务地点:(登录后查看)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共365日历日。

2.5标段划分:

□是,划分为   个标段。

☑否,本项目不进行标段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须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或环境影响登记表,且必须提供有效的排污许可证。另外投标人还需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2类、3类危险货物运输),若服务商委托运输须提供第三方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2类、3类危险货物运输)以及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协议或合同。

3.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30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一项相关(生产水、压滤液、压裂返排液等)运输或处置业务服务项目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及结算发票。缺一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 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2024 年 1 月 1 日以后成立)等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盖公章的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4人员及设备要求:投标人配备项目经理1名,安全管理人员1名,驾驶人员1名,配备处置运输车辆至少1台(自有或租赁)。其中安全管理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或《建筑施工企业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驾驶员须提供A1、A2或B2驾驶证,以上三人须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2024年12月-2025年6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车辆须提供车辆照片、行驶证。

……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 2025 年 7 月 3 日至2025 年 7月 10 日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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