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潞城区城乡一体化供水建设工程项目(设备暂估价)智能水表采购招标公告
2025-07-03本长治市潞城区城乡一体化供水建设工程项目(设备暂估价)智能水表采购,已由长治市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潞城发改审发〔2022〕132号和潞城发改审发〔2024〕24号批复,项目资金来源为采取银行贷款、专项债券及本级配套等,招标人为山西三建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治市潞城区城乡一体化供水建设工程项目(设备暂估价)智能水表采购
2.2招标编号:HXZ
2.3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1标段:
主要内容包括:采购物联网智能水表25953块,集中器2608块,其供货范围包括水表设备的供应、安装、售后及质保期服务等。
002第2标段:
主要内容包括:采购物联网智能水表14300块,集中器1430块,其供货范围包括水表设备的供应、安装、售后及质保期服务等。
003第3标段:
主要内容包括:采购物联网智能水表13500块,集中器1350块,其供货范围包括水表设备的供应、安装、售后及质保期服务等。
长治市潞城区城乡一体化供水建设工程项目(设备暂估价)智能水表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2.4交货地点:长治市潞城区城乡一体化供水建设工程项目现场
2.5交货期(含安装):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且满足招标人要求
2.7质保期:水表机械计量部分质保两年,电子远传部分(含电池)质保八年,阀控不低于8年通讯费,水表耐久性要求6年质保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为: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供货能力和服务能力的生产厂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年份是指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3近三年(2022年7月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单笔合同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同类型供货业绩(以供货合同为准);
3.4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山西三建集团有限公司《不合格供方库》;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招标活动;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3日18时00分至2025年7月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包)/家,标书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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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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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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